關于加強城市二次供水水質管理的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2023-11-10 16:50
中心城區(qū)各二次供水管理單位:
為加強城市供水水質管理,保障城市供水水質安全,根據《城市供水條例》《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(guī)定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城市供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二次供水管理單位應建立水質管理制度,配備專(兼) 職人員,加強水質管理,定期進行常規(guī)檢測,并對各類儲水設施清洗消毒(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)。
二、各二次供水單位務于2023年12月31日前,向運城市城市管理局報送 2023 年度下半年水質檢測報告、各類儲水設施清洗消毒記錄以及專 (兼) 職水質管理人員名單。
逾期未報送的,我局將對其進行專項執(zhí)法檢查,對違反《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(guī)定》的行為,依法給予警告,并處以三萬元罰款。
聯 系 人:卜志峻
聯系方式: 13994890777
特此通知
運城市城市管理局
2023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