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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,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。
單位應當于每月發(fā)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(nèi)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(nèi),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(管理部)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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